天津市21日夜间发布史上首个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将预警等级由Ⅱ级(橙色)调整为Ⅰ级(红色),从12月23日0时到12月24日6时,将应急响应措施由Ⅱ级调整为Ⅰ级,并采取停课、限行等措施。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从12月23日0时到12月24日6时期间,天津将在已启动的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强化增加六项措施,包括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有关的生产活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预警等级由Ⅱ级(橙色)调整为Ⅰ级(红色),应急响应措施相应由Ⅱ级调整为Ⅰ级。即从12月23日0时到12月24日6时,将应急响应措施由Ⅱ级调整为Ⅰ级,即在已启动的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强化增加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有关的生产活动;
二是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区县主要道路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不间断进行机扫及保洁作业;
三是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具体限行方案以市公安交管局公布方案为准);
四是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具体停课方案以市教委公布方案为准);
五是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六是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