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重在创新机制
——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气象服务的思考
“一带一路”建设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的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得到了60多个沿线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和行动》,明确将欧亚经济论坛列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之一。本届欧亚经济论坛主题为“创新合作模式,共享丝路繁荣”,旨在通过政商学界的广泛对话,破解制约区域合作的各类障碍壁垒,探寻欧亚各国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创新模式,加快提升地区互联互通水平,引领区域合作不断迈向纵深。“丝绸之路经济带气象服务西安论坛”是欧亚论坛框架下系列分论坛之一,今年9月23日首次举办。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2013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提出的,是中国与西亚各国之间形成的一个经济合作区域,在我国主要包括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五省区,西南重庆、四川、云南、广西等四省区市。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加速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经贸、旅游、科技、文化、生态、能源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日益密切。如何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跨省(区、市)联合气象保障服务,使气象服务真正融入到丝绸之路经济带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各行各业的迫切需求,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各省、区、市气象部门所面临的共同挑战。
应该说丝绸之路经济带气象服务西安论坛开了个好头。笔者有幸参加了本次论坛,并在论坛之余有一些思考。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如何携手,共同做好气象保障服务,笔者认为理念创新和机制创新至关重要,其中经济带区域跨省(区、市)气象服务机制创新尤为关键。
树立服务区域理念,建立区域共享共赢协调机制
谈到协调机制,一般比较容易想到运用行政手段成立新机构、增加新编制、扩大事业规模等。这里所讲的协调机制是建立在服务区域理念的基础上,以规划为引领,以共赢为原则,以项目为纽带的服务协调机制。具体而言,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省、区、市气象部门建立联盟,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就需要立足全区域,具有高度的集约性和协调性,统筹规划区域气象服务发展,而不是将区域各省、区、市气象服务项目简单叠加,也不宜停留于概念和形式上。在气象服务建设和发展项目方面,区域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均为参与者,并共享最优服务产品和技术,最终形成经济带区域气象服务新的协调机制。
在新的协调机制下,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省、区、市气象部门应建立气象信息与技术共享合作机制,能够基本实现气象服务产品标准化,统一农业、交通、水文、能源、卫生等部门专业气象服务指标,建立覆盖经济带区域跨地区的大数据平台,实现经济带区域省、区、市气象部门与地方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
创新共享理念,建立区域内互购互助机制
长期以来,气象部门单位间相互提供的服务一直遵循无偿共享机制,这种机制对气象事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其中借助行政手段更多一些,但服务提供方的内生动力稍显不足,受供方的意愿大多也不强烈,容易造成服务产品持续升级的难以为继,服务质量也很难继续提升。如果在经济带区域省、区、市气象部门单位间建立相互购买、相互协助代卖的气象服务机制,即在气象部门区域单位间相互购买他方的优势气象服务产品或气象服务技术(国家统一部署的服务项目外),不再提倡无偿共享;同时区域省、区、市气象部门各单位间相互为他方的优势气象服务产品或气象服务技术进入本地市场时提供帮助或代卖,使本地获得更高水平和更高科技含量的气象服务产品并使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突破属地界限,建立集约化的互惠互利机制
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气象部门单位间差别比较大,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明显,这既是过去造成传统气象服务属地化、层级化、分散化和低端化的重要原因,也是推进经济带区域省、区、市气象服务集约化、规模化和高端化的难点和阻碍。区域省、区、市气象部门各有各的优势所在,在推进经济带区域省、区、市气象服务集约化和一体化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省、区、市气象部门的经济利益,并建立可行的利益分配规则,当出现利益不一致时,能够做到互惠互利。也可考虑建立适当“反哺”协调机制,促进和带动欠发达地区的气象事业发展,实现利益共同分享和补偿,逐步缩小区域各省、区、市间的气象服务差距。
充分利用互联网+,建立科研项目和人才放活机制
受体制机制的影响,气象科研项目研发和人才使用往往限于本单位,或受制于气象行政隶属,区域省、区、市气象部门间横向统筹配置科技资源和人才的情况比较少,而且也比较难,所有气象科研项目申报或成果的应用以及人才使用大都以本级为主,其影响力、应用效益以及人才作用的发挥都难以达到最大化。经济带区域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可考虑在全区域开放气象科研项目,让一地一单位气象科技人才为整个区域所有;还可建立气象科技成果在全区域内有偿使用机制,其有偿使用所得可按照一定比例由科技成果原创者分享;同时在全区域制定支持气象科技人才创新政策,设立区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允许高端气象科技人才在区域省、区、市内跨地区、跨单位聘用,鼓励气象科技人才通过创新和气象科技成果获取相应的较高回报;鼓励区域内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充分利用互联网+,搭建气象服务创新平台,让部门和社会更多的科技力量通过“移动办公”和“网上创业”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气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