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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规范高速公路交通管制

2012-02-23 03:58:23 来源: 客运站

   今天下午,省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处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我省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的有关办法。同时公布了高速公路路况咨询电话:0351—5691110。

  今后,高速公路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将被视为不具备通行条件而关闭。一是因暴雨、暴雪,大面积积水、积冰,各种车辆无法通行时;二是因大雾天气,道路能见度低于50米且雾区长度在3公里以上,或能见度低于30米且雾区长度在1公里以上时;三是道路积雪0.5厘米以上或雪后结冰的路面长度在1公里以上时。

  高速公路的关闭和开放将严格遵循以下三条:一是“封路要慎重,开通要及时”的交通管制原则,主要采用间断放行或按照车型分时段、分路段放行的管制方式;二是采取道路封闭管制措施时,高速交警将根据道路通行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三是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警将及时通报全省各大客运公司,合理安排客运班次。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采取警车领路通行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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