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成都8月1日起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那么具体情况是怎样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8月1日起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的具体情况吧。
8月1日起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3]37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和《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扩大对黄标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从8月1日开始,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在本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1)环线以内(含G4201绕城高速公路)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濯锦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三环路以南、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区域(含上述道路)的道路上行驶。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交警提醒,排放水平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国Ⅰ)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国Ⅲ)的柴油车,上述车辆统称为黄标车。
拓展:汽车排放标准
欧洲标准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排放法规和欧共体(EEC)的排放指令共同加以实现的,欧共体(EEC)即是欧盟(EU)。排放法规由ECE参与国自愿认可,排放指令是EEC或EU参与国强制实施的。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1992年前巳实施若干阶段,欧洲从1992年起开始实施欧Ⅰ(欧Ⅰ型式认证排放限值)、1996年起开始实施欧Ⅱ(欧Ⅱ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2000年起开始实施欧Ⅲ(欧Ⅲ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2005年起开始实施欧Ⅳ(欧Ⅳ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排放限值)。
汽车排放的国标与欧标不一样。国标是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制定的国家标准。欧标是欧共体国家成员通行的标准。欧标略高于国标。
在我国新车常用的欧Ⅰ和欧Ⅱ标准等术语,是指当年EEC颁发的排放指令。例如适用于重型柴油车(质量大于3.5吨)的指令“EEC88/77”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阶段A(即欧Ⅰ)适用于1993年10月以后注册的车辆;阶段B(即欧Ⅱ)适用于1995年10月以后注册的车辆。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内容包括新开发车的型式认证试验和现生产车的生产一致性检查试验,从欧Ⅲ开始又增加了在用车的生产一致性检查。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计量是以汽车发动机单位行驶距离的排污量(g/km)计算,因为这对研究汽车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比较合理。同时,欧洲排放标准将汽车分为总质量不超过3500公斤(轻型车)和总质量超过3500公斤(重型车)两类。轻型车不管是汽油机或柴油机车,整车均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试验。重型机由于车重,则用所装发动机在发动机台架上进行试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8月1日起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的具体内容了,现在大家应该知道了吧,希望小编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