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起西安限行通知是怎样的?在重污染天气的影响下,2017年1月16日起西安限行通知是需要了解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
2017年1月16日起西安限行通知
从市新闻办获悉,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的管理通告,16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为1和6的禁止上路行驶。
1月14日11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根据1月15日上午环保、气象会商结论,未来3天我市污染状况仍将持续。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就我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发布通告:从1月16日0时起,机动车尾号为1和6的禁止上路行驶。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范围。
限行的具体规定为: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将0-9的尾号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等五个组合。(如:日期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13日限行3和8,14日限行4和9,15日限行5和0,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号码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尾数执行)。限行某个尾号所对应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当日不得上路行驶。
同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违反限行规定的,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十区三县)的,也按通告规定执行。途经西安高速公路过境通行并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月14日11时,启动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好应急措施。
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在以上的介绍下,大家对2017年1月16日起西安限行通知应该都清楚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