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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4日起太原限行处罚规定

2017-01-03 13:50:46 来源: 客运站

  2017年1月4日起太原限行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呢?明日起太原将开启机动车限行。对此,不清楚2017年1月4日起太原限行处罚规定的朋友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2017年1月4日起太原限行处罚规定

  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单双号限行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闯限行的车辆,市交警部门将采取每4小时电子警察抓拍一次的方式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标准为:罚款100元、不计分。

2017年1月4日起太原限行处罚规定1

  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太原市政府1月2日决定,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1月4日0时至8日24时。

  2017年1月4日起太原限行区域为

  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我市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措施。

  2017年1月4日起太原限行尾号

  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单双号限行规定。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以上是2017年1月4日起太原限行处罚规定的详细介绍,身边有朋友不清楚的话可以互相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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