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目前,12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已经出台。梳理发现,福建产假最短158天最长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广东4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2016年陪产假最新规定的详细内容。
广东
晚婚假取消 配偶增加5天陪产假
去年12月30日,广东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今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实行,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省份。
《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这意味着,7天的晚婚假取消,只剩下常规的3天婚假。
深圳产假陪产假婚假已出炉
北京
晚婚假拟取消 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
8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正式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本月28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这也就是说,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上海婚假、生育假、陪产假新规定: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女方除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据上海发布消息,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符合法规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合规生育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