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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实行“奖优罚劣”原则

2012-02-25 07:56:45 来源: 客运站
     从2007年开始,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在全国统一实行。根据规定,交强险基础费率为950元(家庭自用车6座以下),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而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以此实现“奖优罚劣”。根据目前保险费率,原则上规定:

     ①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续保下浮10%;

     ②上两个保险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续保下浮20%;

     ③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续保下浮30%;

     ④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续保不浮动;

     ⑤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续保上浮10%;

     ⑥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续保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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