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仅取得C照的私家车主却去驾驶大型客车,而且还出了事故,交强险是否应该赔偿?就此问题,昨日保监会正式复函称:不赔!
据了解,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日前向保监会上报了《关于交强险中“未取得驾驶资格”认定问题的咨询函》,意在咨询如果驾驶人实际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出事后交强险是否应该赔偿的问题。
保监会昨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对东丰县人民法院的复函,表明了上述立场。保监会在复函中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实务中,“未取得驾驶资格”包括驾驶人实际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情形。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的相关规定,驾驶人需要驾驶某种类型的机动车,须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资格,因此,实际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应认定为“未取得驾驶资格”。换句话说,如果仅取得C照的车主却驾驶大客车,一旦出了事,将得不到交强险的赔偿。 本报记者 刘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