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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对死亡事故是否应该追加责任险

2012-02-23 06:59:54 来源: 客运站
本文有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对交强险应否增加责任险意外死亡赔偿这个事项做下评析。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认定是很重要的一项,如何来认定?交通事故法中对于交通事故鉴定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推行强制汽机车责任保险已多年,产险专家强调,要认识汽机车强制险,才能让行车保障更安心。

  车主在投保强制险后,只有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强制保险契约:

  一、汽(机)车牌照已缴销或因吊销、注销、停驶且牌照已向监理单位办理缴存;

  二、汽(机)车报废;三、汽(机)车因过户且新车主已投保强制险致发生重复投保。

  由于强制险赔付范围有限,主要保障内容只是在给付受害者最基本的赔款金额(包括伤害、残废以及死亡等三部份),对于车祸受害者财物损失以及工作损失都不赔偿。依据现行法院判赔经验,车祸死亡案件平均赔款金额达450万元,扣除强制险160万元赔款,平均加害者仍需自行负担290万元理赔金额,对一般民众仍是很大的负担。

  产险业者建议,民众应加保任意第三人责任保险,加强体伤及财损的保障,投保金额以每人伤害300万元、事故总和无限额以及财损保额30万元为基本投保建议。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鉴定是其中重要的环节,交通事故鉴定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交通事故网交通事故栏目为需要交通事故鉴定或者想了解交通事故鉴定知识的朋友们介绍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问题,另外本栏目中还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交通事故诉讼的注意事项等问题的相关介绍。交通事故网法律专家力求为您提供最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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