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国庆长假后的第一天,浙江德清法院会同德清县交警大队举行了“德清人民法院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挂牌仪式,成为该院继成立人民调解(diaojie)工作室、人民陪审员调解(diaojie)工作室后,在创新诉调对接平台方面的又一亮点。
近年来,交通事故数量不断攀升,对交警部门的纠纷处理能力提出了极大的挑战。长期以来,都实行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的模式。由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存在长时间无法达成协议、最后仍需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的现象。当事人疲于奔命,既浪费时间与精力,也易使矛盾激化。
为尽量减少当事人时间损失和来回奔波的辛苦,德清法院深入调研,与县交警大队多次协商,决定将法院介入的时间由交警调解之后提前到交警调解过程之中,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成立实现了这一目标。
据了解,工作站成立后,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及赔偿金额争议不大、赔偿金额小且能够免除当事人诉讼费用的简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将首先由交警部门调查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由调解员根据事故认定结果在工作站进行调解。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出具调解协议书,当事人事后到法院补充立案,避免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警队和法院之间的来回奔波,节约了时间与成本。
工作站刚揭牌,当事人柯某的父亲就跑来询问是否受理案件。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就拖着另一当事人潘某来到窗口调解。根据责任事故认定书,这起汽车与行人碰撞事故由汽车驾驶员潘某负主要责任。在了解了情况之后,法官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他们的赌气情绪。一个多小时之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在由潘某支付全部医药费的基础上,一次性补偿柯某家人2200元。协议达成后,法官为当事人办理了所有民事案件程序事项,并在交警指导下,为潘某检查柯某的医药票据并准备所有向保险公司索赔需要的材料。很快,柯家人拿到了钱,潘某拿到了法律文书和整套保险索赔材料,双方都表示满意。
“工作站方便的不仅仅是当事人,我们也大大受益”,德清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钱学敏说:“通过将这部分案件分流到工作室,交警队减轻了负担,可以更好地处理相对复杂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外,在原有的单纯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的模式下,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等现象时有发生。工作站成立后,由于法官全程参与调解,出具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履行,既保证了调解协议内容规范化,又有效避免了以前交警部门‘空调’的现象,维护了交警部门的公信力。
德清法院副院长沈芳君介绍说:“我们感觉,工作站的成立,方便了当事人交通事故的快速有效处理,这是法院和交警部门之间强化诉调对接、体现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交通事故案件数量猛增,通过设立工作站,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及赔偿金额争议不大、赔偿金额小且能够免除当事人诉讼费用的简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现了分流,可以使交警部门明显“减负”。
此外,由于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权威性相对不足,存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等现象。通过法官出具调解协议书,并当场督促履行,既保证了调解协议内容规范化,又及时督促履行,有效避免了“空调”现象,维护了交警部门的公信力。
沈芳君说,交通事故案件进入诉讼或强制执行程序,在占用大量司法资源的同时,普遍存在调解难、息诉难、执行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大大影响审执质效。通过设立工作室,实现了交通事故案件诉调无缝对接,一方面通过快速调解并督促履行,避免了因纠纷处理时间过长而引发新的矛盾,也避免了交警部门调解不兼顾执行的弊端。另一方面,将大量交通事故案件集中由派驻法官处理,实现了司法资源优化配置下的专业化调解,调解率得到保障,矛盾也得到妥善调处,避免了不稳定因素出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