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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2012-02-26 08:59:33 来源: 客运站
一级:

  腹部损伤致: 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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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

  腹部损伤致: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腹部损伤致: 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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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级: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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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级: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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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级: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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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级: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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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级:

  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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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级: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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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级:

  腹部损伤致: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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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级:

  腹部损伤致: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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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内容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肾脏损伤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由法律快车网交通事故栏目组整理、友情提供;未经书面许可,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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