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路法规

首页
汽车
火车
机票
公交
天气
资讯
问吧
工具
地图

交通事故等级和划分

2012-02-24 03:51:26 来源: 客运站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鉴定

上一篇:亲人遇车祸丢命申请先予执行保险金引争议 下一篇:保险公司对醉酒驾车应否承担交强险责任
  • 相关阅读

    @2005-2018 闽ICP备2020019188号-8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