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进行重新鉴定的,由省政府指定医院进行。医大二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位于门诊7楼,专门承担人身伤害司法 医学重新鉴定,由22名资深专家负责具体医学鉴定工作。
据了解,目前,全省人身伤害医学重新鉴定医院共有12家,石家庄市除医大二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外,还有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承担重新鉴定业务。
另外,全省共有166家初次人身伤害司法医学鉴定机构,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和河北医科大学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承担石市市区的初次人身伤害司法医学鉴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