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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之辨:郝演苏与孙勇访谈

2012-02-22 18:08:18 来源: 客运站
6月25日,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下称"草案")征求意见的截止日。保监会组织了由12位保险专家、消费者协会和律师协会专家组成的智囊团专家咨询会,保监会相关部门的主要官员悉数到场聆听,关于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的争议再度掀起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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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下称"草案")征求意见的截止日。保监会组织了由12位保险专家、消费者协会和律师协会专家组成的智囊团专家咨询会,保监会相关部门的主要官员悉数到场聆听,关于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的争议再度掀起高潮。交强险实施近一年,"暴利"与"无责赔付"成为一体两面的话题,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监管部门被迫做出似是而非的承诺,人们并不买账,但也唯有等待最终结果。为此,和讯网约请相关专家进行了访谈。

  嘉宾:

  郝演苏: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 教授

  孙 勇: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400亿暴利论”的提出者

  否定暴利就应公布预算数据

  和讯网:关于交强险,大家争论最大的就是暴利的问题。这个问题对于保监会、车主或者是保险公司来说,可能都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答案。孙勇律师曾经指责交强险每年产生400亿元的"暴利",交强险是否真如孙勇所说,存在着巨额暴利?暴利何来?

  孙勇:400亿暴利是我提出来的。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48亿,按保守数字1亿计算,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而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统计,赔付额最高每年也只有177亿元左右。余下的620多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合计不会超过200亿元)后,还会有400多亿元的结余。

  保费有两部分构成:一是纯保费,二是附加保费。纯保费,也就是风险保费,这比较复杂,但附加保费可以透明,包括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提成比例,道路社会救济金应该提取多少,准备金多少,税多少,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就透明的。这些数据没有,暴利与否就没法说了,财务上一处理,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我不讨论暴利问题。

  郝演苏:这个我不知道。第一,没看到数据,任何官方数据都没有。第二,孙勇律师一定是开私家车的,比如拖拉机的保额是一样的,但保费是很低的。不能站在私家车的立场上,来看这个问题,应该从全部的交通工具的角度来看。但由于目前没有数据,没有办法评价。

  孙勇:官方的准确数据拿不到。但预算应该有,预算就存在暴利,他们不敢公布。我是按照保费是往低,赔付是往高算的原则得出的400亿暴利结论,我相信的我的数据还是可信的。他们总说我不准,那你把准的算出来啊。只要把预算数据公布出来就可以了,现在他们整天是在研究我的计算,公布准确的数据就行了。

  和讯网:交强险本来应该是"不亏损,不盈利"的险种,那么应该怎样确定交强险才能做到消除暴利,为大众接受?

  郝演苏:同意这个原则。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费率构成必须公布,价格必须透明。盈利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明确一家保险公司经营一份交强险的保单,你允许他提取多少费用就可以了,这是死穴。

  交强险费率到底该不该浮动?

  和讯网:交强险费率浮动方案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

  郝演苏:应该讲一个制度绝对的完善是不可能的,既然有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在那里,保险机构必须按照行政法规来执行,也就是解决中发展,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尽管交强险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一边做一边解决,但不能够因噎废食。

  和讯网:交强险费率要不要挂钩浮动?挂钩浮动和不挂钩浮动各有何优劣?

  郝演苏:不挂钩就没有意义。保险类似于一个公募基金,保险的赔偿和所有的相关利益者有关,交强险是个总公共产品,涉及到公共的利益,所以奖优罚劣,奖惩分明是必须的。

  孙勇:我认为不应该搞浮动,算是变相的二次处罚。一年不闯红灯总不能奖励,提高费率是变相的处罚。不应该出台这个交强险浮动方案。

  和讯网:交强险费率的浮动是否应该要跟违法行为挂钩?如果相挂钩,对于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公平?

  郝演苏:这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和交通事故挂钩没有问题,同时交通事故应该占有很大的比例,交通事故和违规行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再就是交通违法行为,有的时候交通违法行为就会导致交通事故。但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会导致交通事故,比如酒后驾车不一定是酒后肇事,两个情况不一样,所以违法行为是潜在的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存在着不确定性。所以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在费率浮动体系当中应该占相对较小的比例,而交通事故在费率浮动体系当中应该占很大的比例,我们现在的草案正好相反,就是违规行为的比重高于事故的比重。

  那么,哪些交通违规行为应该列入考评的指标?我用了这样一个概念,就是说在行驶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只要是车动起来,你的违规行为就会对公众产生很大的威胁,而不考虑非行驶过程,意味着同样是违规的乱停乱放,但由于对社会公众的危害风险比较小。我的方案是,对于5次以内的行驶过程中的违规行为,V系数应该是0,就是不加不减。超过5次以上的违规事故,惩罚的标准就需要加上5%的系数。结果是假如你上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尽管你今年在行驶过程中有很多的违规行为,但又没有发生重大的人员伤亡,你仍然得到优惠,这样就相对公平。

  既要关注交强险费率浮动问题也要关注暴利问题

  和讯网: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中的浮动比率是否合理?草案中规定上浮比例最高是69%,但是参照国际经验,费率差距还可以进一步扩大,对于因药物、酒精造成的违章,或者闯红灯、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应该遵从从严原则。在台湾,最多下浮60%,而上浮可达七八倍之多。

  郝演苏:按照我修订的意见,3年连续都没有问题的,优惠最多不会超过50%,大概45%。但是违法违规行为,理论上就会导致惩罚性的费率达到好几倍,优惠太低了保险公司没法经营。被处罚的司机人数在所有的司机当中是少数的,不影响大局。

  孙勇:我注意到,5月初的时候是提高的到70%,降低的是到30%。最终,降低的是很苛刻的,提高的是很容易的。我不满意,不管是30%还是70%都是不合法的。保监会现在也是如履薄冰,也是非常小心的,不像前几年可以为所欲为。一年前就说过要进行费率浮动,所以这个草案肯定会出台。但交强险的暴利问题,一直没有回应。都关注浮动的问题,我的问题就没人关注了。(倪金节/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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