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汛期道路水路运输、水上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省运管局对青海省道路水路运输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作出安排。
要求各州运管处、海事局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码头等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现场监管。加强驾驶员、船员汛期行车行船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针对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程序;加强车辆、船舶的技术管理,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做好汽车客运站安检报班、“三品检查”、出站查验等工作,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加强对危险品运输各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罐体质量检验,配备必须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运行时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有关规定。加强水运企业油料管理,严禁在码头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二是加强在建水运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正在施工的项目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与治理,重点检查雷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施工驻地和作业现场,以及施工现场露天设施和电器设备的防雷装置。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切实落实工程项目上的防汛设备、物资和值守人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