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港航管理部门首次向社会公布了20宗水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有9家港航企业因违反港口航运安全而受到行政处罚并被责令限期整改。
据宁波市港航管理局稽查科负责人介绍,宁波科元塑胶有限公司等7家港航企业中,或未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或未划定危险货物作业区域,或未经申报同意,或码头、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或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等原因而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影响了港口生产安全。北海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林龙海运有限公司则因超载运输,造成航运安全隐患。该负责人说,这9家港航企业的行为,影响了港口经营管理秩序,造成了港口安全生产隐患。根据《港口法》、《危险货物管理规定》、《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被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