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上交通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及时整治水上交通存在的重大缺陷和潜在的事故隐患,市交委决定结合春运对全市营运船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一是以“四客一危” 船舶及砂石运输船舶为重点,对辖区重点水域船舶的航行安全设备、通讯设备以及应急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排查,着重检查是否按规定使用船载GPS终端等安全设备。二是加强对营运船舶、旅游客船和客运码头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码头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客运码头设备、设施和所属船舶的安全技术状况符合要求,杜绝船舶带病航行。三是各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实施全程跟踪指导,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