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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客运规定:出租拼车,车费按六折计算

2012-01-16 21:39:55 来源: 客运站

  郑州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说,根据2005年修订的《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在恶劣天气下,允许出租拼车,前提是征得第一乘客的同意。


  “合乘收费”标准,在没有新条例出台前,延续参照1994年的规定执行;超出收费标准,按多收部分的20倍罚款。


  举例来说,起步价6元,包含2公里,之后每公里1.5元,计价器按照每两公里跳3次的频率,不会产生0.5元收费。


  第一种情况:打表价格为10元,同乘同下,两人每人应付6元,出租车司机一共收取12元。


  第二种情况:两人同时上,一人先下时计价器显示6元,后下的人10元,则先下的人按照6元的60%,付4元,后下的人付同乘里程的4元,加上剩下自己正常乘坐的4元,付8元,出租车司机一共收取12元。


  第三种情况:一人先上,另一个人后上,第一个人收60%,6元,第二人收80%,8元。出租车司机一共收取14元。


  如果司机多收,则按20倍罚款。知道了这样的收费标准,市民出门如果遭遇“被拼车”,就知道该如何计算车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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