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路法规

首页
汽车
火车
机票
公交
天气
资讯
问吧
工具
地图

云南省计委、财政厅、交通厅关于

2012-02-29 02:58:26 来源: 客运站
云南省计委、财政厅、交通厅关于昆玉、玉元高速公路交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问题的通知
  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玉元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协委员关于“建议取消昆玉、玉元高速公路在高仓交接处的不合理收费”的提案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昆磨公路建成通车实现全线主道只设进出两端收费站之前,暂采取以下解决方法,请遵照执行。
  
  一、从高仓口上路到昆明方向的车辆,免收高仓到玉溪站的通行费,只收取昆玉路的通行费。同样,凡从通站上路到元江方向的车辆,免收通站到玉溪站的通行费,只收取玉元路的通行费。
  
  二、对从昆明到玉溪高仓口下路的车辆,在玉溪主道站收费后,凭电脑发票在高仓立交桥口验票放行,免收玉溪到高仓车辆通行费。同样,对从元江到玉溪通站口下路的车辆,在玉溪主道站收费后,凭电脑发票在通站验票放行。免收玉溪到通站车辆通行费。
  
  三、上述规定从二00二年十一月十日起执行。
上一篇:陕西省交通厅关于黄(陵)延(安)高 下一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禹门口
  • 相关阅读

    @2005-2018 闽ICP备2020019188号-8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