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
2012-02-22 18:45:28
来源: 客运站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永登高速公路许昌连接线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制定的《永登高速公路许昌连接线工程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永登高速公路许昌连接线工程建设方案
(市交通局)
为推进永登高速公路许昌连接线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一)路线走向。永登高速公路许昌连接线工程起点位于省道220线西外环路与天宝路交叉口,向西跨颍汝总灌渠,穿郭庄,经玉皇岭公墓西北,大路徐东南,在半坡铺村南与省道237线平交,然后沿省道237线向西,终点位于永登高速公路上跨省道237线分离式立交处,路线全长4.99公里,其中新建路段长3.2公里,利用老路1.79公里。魏都区辖区路线长度为1.43公里,许昌县辖区路线长度为3.56公里。
(二)技术标准及建设规模。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计算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60米。全线新建中桥2座,涵洞20道。
道路横断面形式。15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2米树下绿化带+21米机动车道+6米分隔带+21米行车道+2米树下绿化带+4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机动车道路面结构。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0.8厘米下封层+18厘米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6厘米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15厘米石灰土底基层。
二、施工安排
(一)市交通部门履行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牵头协调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文化、审计、环保等部门完成项目的审批和立项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及省补助资金;负责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督与进度控制和合同履约监管工作,工程竣工后的决算审计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市发改、财政、交通等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工作。
(三)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由许昌市交通局工程定额质量监督站负责。
(四)前期工作安排。市发改委负责项目报批工作,于5月20日前将该项目作为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完善有关手续;市国土资源局于4月15日前完成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政策制定,于5月15日前完成土地预审,并负责报批用地手续;市环保局负责于5月15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于4月30日前制定出资金偿还办法;市林业局负责于5月20日前完成树木砍伐的有关手续;市文化局负责于5月20日前完成工程沿线地面文物的调查;市水利局负责于6月20前完成河道范围内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许昌县、魏都区政府于4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的地面附属物清点工作,6月2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道路占地、各种附着物的拆迁工作,并提供临时用地、用水、用电、取土用地等,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工作环境;许昌县、魏都区政府负责督促协调沿线电力、通讯等设施拆迁工作。2009年9月16日-9月30日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五)施工进度计划。2009年10月1日前正式开工,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路基及小桥涵施工,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石灰土底基层施工,2010年5月15日前完成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2010年6月20日前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2010年8月1日前建成通车。
三、资金筹措
(一)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保证公路建设需要。工程建设资金从交通公路部门争取的国家及省补资金、中央及省财政安排的成品油改革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财政部门预算安排资金中解决。
(二)在金融机构融资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为尽快启动项目,由市交通局编制项目前期费用预算,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费用列入2009年项目间歇资金垫支。项目立项及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完成后,市投资总公司根据项目投资计划确定的投资概算,抓紧向金融机构贷款,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供给。
(三)征地拆迁费用由市国土部门按有关政策核定标准后,采用大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给许昌县、魏都区政府,由许昌县、魏都区政府按时间要求完成征地拆迁任务。
(四)市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建设资金偿还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偿还来源:一是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一部分资金;二是每年从中央及省财政安排的成品油改革资金中安排一部分;三是财政部门从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部分资金;具体比例在偿还办法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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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保障
为推进该项目顺利实施,决定成立许昌市永登高速公路许昌连接线工程指挥部。市长李亚任指挥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宗保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仕民、市交通局局长常岱军、市公路局局长柴鸿志、许昌县县长王民生、魏都区区长赵振宏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建委、规划、交通、公路、水利、环保、文化、审计、林业、供电、通讯、金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有关单位主管副职为指挥部成员。张仕民同志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和办公室。
(一)征地拆迁补偿组。许昌县政府副县长周新民、魏都区政府副区长田培新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完成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及补偿工作,市、县(区)国土部门配合。
(二)工程建设组。市公路局副局长孙廷选任组长,市交通局工程科、市公路局工程科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三)资金筹措组。市财政局调研员徐忠献任组长,市交通局、市公路局财务科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及前期费用的支付工作。
(四)效能督察组。市监察局副局长牛九皋任组长,负责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影响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局长常岱军任办公室主任,市公路局局长柴鸿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周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一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指挥部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市政府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市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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