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
2012-02-24 03:27:19
来源: 客运站
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高速公路新增设施路政赔偿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高速公路新增设施路政赔偿项目标准的函》(赣交财统字(2000)33号)收悉。随着近年来新建高速公路的新材料、新技术的配套使用,原下达的路政赔偿项目及标准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维护高速公路路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经研究同意高速公路路政损坏赔偿收费标准见附表。
上述标准自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后方可执行,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收费收入纳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专项用于路政损失补偿,本文中未列项目仍按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省财政厅下达的赣价费字(1993)071号、赣交财统发(1993)25号、赣财综字(1993)68号文规定执行。
附件:
江西省高速公路部分新增设施损坏赔偿标准
1.镀锌包头565元/个
2.彩色包头985元/个
3.百米桩(双面)122元/块
公里桩(双面)260元/块
4.彩色护栏(含配件)1200元/块
5.彩色立柱553元/根
6.钢管活动护栏14000元/组
不锈钢移动隔离栅15000元/组
7.刺铁丝网隔离栅80元/米
彩色镀塑焊接网隔离栅205元/米
8.彩色防眩板80元/片
新泽西墙防眩板228元/米
9.反光帽38元/个
10.水泥预制块边沟40×40188元/米
50×60200元/米
80×60240元/米
120×120330元/个
11.路肩硬化带7元/米
12.路缘栏水带23元/米
13.中央水沟绿化(含花木)沥青桶式130元/个
水泥砼池式285元/个
14.收费亭花坛280元/个
15.收费岗亭总成24000元/台
16.液压传动式档车器25000元/台
17.机械传动式档车器21000元/台
18.档车杆200元/根
19.岗亭护栏6500元/套
20.车道摄像机总成8450元/套
21.岗亭摄像机总成8700元/套
22.车道控制机总成55800元/套
23.票据打印机6750元/套
24.IC卡读写器12150元/套
25.语音报价器及有线对讲分机2450元/套
26.反光标志牌
①字膜高强级1650元/平方米
②字膜工程级1400元/平方米
③基础650元/平方米
④下架(Φ180mm×6550mm)4200元/套
⑤双立柱(Φ159mm×3300mm)2800元/套
注:路产损坏未列项的,损失赔偿费按照实际造价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