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关
2012-03-03 07:41:53
来源: 客运站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湖南省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违规及整改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部《关于湖南省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违规及整改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公路建设市场和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管。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法人必须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制定界面清楚、责任明确、控制严谨的建设管理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突出质量管理,切实担负起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施工过程的管理要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对施工、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合同加强监管力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技术指导,使其明确各项技术质量标准和要求。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理,坚持旁站监理和巡视监理,严格把好材料、设备进场、施工工艺、现场管理、试验检测、计量支付、工程验收等各个重要关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准进场,不合格的工程坚决返工。对在工程建设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程建设混乱,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并在验收、计量支付等方面把关不严的监理单位要采取严厉措施,坚决予以清除。
三、施工单位必须强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通过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制和考核检查办法,要建立控制有效的自检体系。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建立诚信制度,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设备进场,不得随意更换。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办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四、各从业单位要加强自律,认真履行职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要加大监管力度,按交通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通知》(吉交建管【2006】155号)要求规范我省公路建设市场。
五、为达到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省厅制定了《关于整顿、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检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快培育规范诚信的公路建设市场,全面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附件1:吉林省交通厅《关于整顿、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交通部《关于湖南省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违规及整改情况的通报》 (略)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关于整顿、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检查以在建公路建设项目为载体,以“履约诚信”为主要内容,通过检查,达到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耐久性,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的目标。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省厅组织联合检查和总结经验教训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
高等级公路建设局负责在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包括省市共建项目、高速公路BOT等其它筹资建设的项目);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其在建的建设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市(州)交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在11月15日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情况和整改意见上报省交通厅和省公路管理局。
(二)省厅组织联合检查阶段
在进行完自查自纠阶段后,省厅将于11月15日-25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省厅组织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负责省直管重点项目的检查工作;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国省干线路网和农村公路(农村公路抽查)的检查工作,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参加,并于11月28日前报省交通厅。
(三)总结经验、教训阶段
1.11月末,根据自查自纠和检查的情况,梳理经验教训,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交通部。
2.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省公路管理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分别以书面形式,对如何监管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工作重点
1.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情况。包括配套规章制度的建设、执行基建程序、市场准入管理和动态监管以及对招标评标工作监管情况。
2.从业单位的依法建设和履约情况。
(1)项目法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四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情况以及合同执行情况。
(2)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履约情况,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检查主要人员、设备的到位情况及其它重要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有无违法转包和违规分包情况。
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快培育规范诚信的公路建设市场,全面提高行业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