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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沪嘉浏和沪杭(

2012-02-22 17:56:43 来源: 客运站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沪嘉浏和沪杭(上海段)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申沪嘉浏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函》(沪市政计[2001]991号)收悉。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计费办法
  
  沪嘉浏高速公路采取按车种分类、分段计程的计费方式:
  
  (一)机动车按载重吨位分类,并设定车型系数(详见附表一)。
  
  (二)通行费计算公式:每车公里基价×车型系数×行驶公里。
  
  二、收费标准
  
  (一)每车公里基价为0.60元。
  
  (二)集装箱车的通行费标准实行车公里基价下调:
  
  20英尺集装箱车的收费标准从四类车降为三类车,每车公里基价从1.644元下调为1.02元。
  
  40英尺集装箱车在郊环以内行驶的,从五类车降为四类车,每车公里基价从1.98元下调为1.644元:在郊环以外(含郊环)行驶的,从五类车降为三类车,每车公里基价从1.98元下调为1.02元。
  
  (三)通行费尾数实行10元起价,以5元为一个累进单位,不足2元去尾数,超过2元的按5元进级。
  
  沪嘉浏高速公路各区间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二。
  
  三、沪嘉浏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自建成通车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在沪嘉浏高速公路通车收取通行费的同时,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除莘庄至松江区间,2吨以下(含)车仍按原标准收费外,其余路段取消车次费,车种及每车公里基价均执行上述标准。
  
  
  
  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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