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福厦
2012-02-24 03:41:08
来源: 客运站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福厦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莆田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及施工建设迅速、有序地展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厦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指挥部的通知》(闽政办[2007]97号)精神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福厦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莆田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李飞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卓金贤(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洪恩(市交通局局长)
徐学(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成员:凌郑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黄元模(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兰希红(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丽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春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建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金龙(市交通局副局长)
许文恩(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俞梅霖(市建设局调研员)
林宪龙(市规划局副局长)
庄怀冰(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杨金盘(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明辉(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金枝(市水利局副局长)
林为民(市信访局副局长)
刘玉太(莆田电业局副局长)
陈四郎(市公路局局长)
林启承(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德根(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谢燕武(荔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家顺(城厢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玉鹏(涵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主要工作职责:协调组织扩建工程莆田段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扩建工程莆田段项目的建设施工及交通保障等有关工作。
福厦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莆田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征迁安置小组、工程建设管理小组、交通保障小组、工程专项监察小组、安定稳定小组。
一、办公室
主任:徐学(兼)
副主任:吴天祥(兼)
林启承(兼)
主要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扩建工程莆田段项目前期工作、建设施工、交通保障等日常协调组织工作。
二、征迁安置小组
组长:许文恩(兼)
副组长:俞梅霖(兼)
林宪龙(兼)
吴天祥(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德根(兼)
谢燕武(兼)
陈家顺(兼)
陈玉鹏(兼)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扩建工程莆田段项目征地拆迁安置与民事协调工作。
三、工程建设管理小组
组长:吴天祥(兼)
副组长:陈仲辉(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职责:协调组织工程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协调、指导、服务、督查工程建设。
四、交通保障小组
组长:陈恒山(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副组长:陈金龙(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四郎(兼)
潘剑平(市稽征处处长)
金星(莆田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队长)
蔡清宇(莆田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大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组织制订车辆通行、分流、管制、疏导等交通畅通与安全保障方案;根据施工需要,对普通公路相应的路段和收费站进行必要的改造和养护等;指导、检查、协调交通畅通与安全保障工作;公布及宣传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工程专项监察小组
组长:刘丽红(兼)
副组长:林鸿绘(市交通局纪检组组长)
庄怀冰(兼)
郑电(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处长)
主要工作职责:参与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招投标、征迁安置、建设施工等各个环节的专项监察。
六、安定稳定小组
组长:吴建华(兼)
副组长:林为民(兼)
林启承(兼)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处理扩建工程涉及治安事件、民事纠纷、施工干扰、来信来访等影响安定稳定和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
指挥部及其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履行成员的职责,不再另行文。福厦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指挥部及其工作协调小组的有关工作职责转由职能部门承担,指挥部及其工作协调小组不再予以保留。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