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湖州境
2012-02-25 04:08:19
来源: 客运站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湖州境内相关高速公路标志更换工程的通知
湖州市交通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385号)、《国家高速公路网里程桩号传递方案》(交公路发〔2008〕157号)和《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JTG A03-2007)、《浙江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以及厅印发的《浙江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省交通设计院完成了浙江省高速公路网标志更换工程湖州境内施工图设计。2010年1月8日,我厅在杭州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了评审。会后,设计单位参照会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核查符合规范要求。
为做好下一步实施工作,经研究,同意你市境内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杭长高速公路(一期)、申嘉湖高速公路的标志更换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使用。请你局督促上述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尽快组织招投标,开展实施工作,力争于2010年4月底完成。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附件:浙江省高速公路网标志更换工程(湖州市境)施工图设计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
浙江省高速公路网标志更换工程
(湖州市境)施工图设计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2010年1月8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在杭州主持召开了浙江省高速公路网标志更换工程(湖州市境)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交通集团公司、省公路局、省交通厅质监局、湖州市交通局和交警路政单位,申苏浙皖、杭宁、申嘉湖杭、杭长等高速公路业主公司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设计汇报,在进行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较齐全,总体上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交通部2007年第30号公告)、《关于实施浙江省高速公路网标志更换工程指路体系总体方案的通知》(浙交〔2009〕165号)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主要评审意见
(一)关于湖州出口互通名称,在浙江省高速公路“里程传递与出口编号总体设计”文件中已明确分别为“湖州、湖州南、湖州北、湖州东”互通,建议对上述互通出口预告标志的地名标注与互通名称一致。
(二)为避免省际收费站重名,建议杭宁高速公路浙苏省际收费站改名为父子岭收费站。
(三)湖州市境内的服务区名称,建议与湖州市交通主管部门协商确定,避免重名。
(四)建议申苏浙皖高速公路增加“苏州”A层地名。
(五)建议杭长高速公路增加“杭州”地名,在全线开通前暂时屏蔽。
(六)建议杭宁高速公路“秋山”地名改为“德清”。
(七)关于往上海方向的指向,赞同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指“上海”,申嘉湖高速公路指“上海浦东机场”。
(八)对于104国道和318国道重合段,出口标志建议改为“G104(G318)”。
(九)申嘉湖杭高速公路建议以申嘉湖和练杭分别标指。
(十)现有的服务区预告标志建议按满足设计年限后再予以更换。
(十一)建议禁令、指示标志同步更换。
三、对涉及地名、收费站名、服务区名变更的,建议由湖州市政府召集各高速公路业主公司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湖州市政府报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