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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泉

2012-02-24 02:58:35 来源: 客运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泉三高速公路玉盘收费站变更站名的函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泉三高速公路玉盘收费站变更站名的请示》(闽交财〔2009〕6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泉三高速公路玉盘收费站更名为泉州南收费站,该站更名后原站址、收费期限、收费标准和方式等不变。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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