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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全省在建

2012-02-22 18:06:59 来源: 客运站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干线路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耐久性,促进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质监发[2008]52号)的要求,决定由厅建设处、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08年8月20日至30日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干线路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进行联合检查。为使联检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2008年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干线路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现发给你们,望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2008年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干线路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吉林省交通厅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2008年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干线路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厅领导指示精神,全面了解在建高速公路、干线路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管情况,掌握质量与安全动态,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质量安全意识,规范从业各方建设行为,促进建设各方牢固树立诚实守信、质量与安全并重的观念,保障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我省高速公路、干线路网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目标的全面实现,决定组织联合检查。现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国家和行业有关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有关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3、项目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
  
  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行为:对建设项目中的从业行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合同履约、质量与安全行为等情况(详细内容见附件一、续1~4)。
  
  (二)工程质量、施工工艺、安全生产及内业资料:
  
  1、按照检查依据中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实体施工质量进行抽测,并对施工工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检测项目及频率根据附件二、三、四、五规定及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2、内业情况:对业主、设计单位、总监办、合同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内业资料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试验报告及外业检测资料的真实性,严肃查处数据造假行为。
  
  三、检查范围及日程安排
  
  检查时间:8月20~30日
  
  检查范围:在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不含今年交工项目)及干线路网工程(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十)
  
  四、联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树森
  
  副组长:李晓明
  
  成员:周晓龙、张跃、陶志政、王潮海
  
  (二)工作组分工情况
  
  第一组:综合组
  
  组长:周晓龙
  
  副组长:陶志政、王潮海、刘炜
  
  第二组:负责吉林、延边、通化、白山、长白山管委会区域
  
  组长:谢恩忠
  
  副组长:关长禄、张志军
  
  1、内业组
  
  负责人:李长柱
  
  组员:吕得保、梁世军、高袆
  
  2、路基、路面组
  
  负责人:任立锋
  
  组员:曲大波、李春风
  
  3、桥涵隧道组
  
  负责人:孙秀东
  
  组员:张国柱、张靖山、董浩
  
  第三组:负责长春、四平、辽源、松原、白城区域
  
  组长:车坤
  
  副组长:张骞 、于庆华
  
  1、内业组
  
  负责人:谢守军
  
  组员:张玉生、卢丽娜、杜春霞
  
  2、路基、路面组
  
  负责人:王军
  
  组员:刘永强、艾越春
  
  3、桥涵隧道组
  
  负责人:王文龙
  
  组员:关诚、韩铁军、张宏斌
  
  五、检查工作程序
  
  1、项目法人书面汇报本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情况;完成附件一(续1~4)填报内容(加盖公章和填报人签字);
  
  2、针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实测项目抽检频率;
  
  3、分组查阅资料、查看工地现场、抽检工程实体质量;
  
  4、高速公路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反馈;干线路网工程以地区为单位进行反馈。反馈会由主管交通领导、地区交通主管单位、项目法人、监理等从业单位人员代表参加。检查组以图片和文字形式反馈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并签发检查意见。
  
  六、有关事项
  
  1、检测仪器、设备
  
  由各项目法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负责安排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见附件七)。
  
  各小组配备不少于一台的笔记本电脑和三台数码照相机(带传输线)。
  
  2、参检人员
  
  各市(州)交通局组织公路管理处、质监站等有关单位配合联检组工作,并责成具体人员协调安排好本区域内各项工程的联检事宜。其他参检人员由各工程项目法人组织。 上一页 1 2 下一页第2页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干线路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各单位要将有关合同文件(主要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服务合同、廉政建设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及人员资格证件(扫描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进场人员与变更人员对照材料及批复情况同内业资料统一存放,以备核查。
  
  4、外业检测记录表格统一采用《吉林省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表》(见附件八)。现场抽测记录要清晰工整并计算出结果;外业检测资料必须保存好原始记录(应有参检人员签字)。
  
  5、检查组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和公正、公平原则。
  
  6、检查组要对工程提出客观、准确、内容详实的结论性意见,并对每个项目留下书面整改意见。
  
  七、检查结果
  
  省厅将根据联合检查情况评出好与差的工程项目,并将相关单位记录在从业单位信誉登记信息中;干线路网工程的检查结果将纳入文明市县考核评比;对工程质量与安全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及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
  
  附件:(略)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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