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河
2012-02-22 18:53:02
来源: 客运站
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关于印发《2008-2009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冬季保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各高速交警支(大)队:
现将《2008-2009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冬季保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08-2009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冬季保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中原,为我省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实现以人为本,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切实加强2008-2009年冬季我省高速公路冰雪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交通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顺畅和生命财产安全,经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高管局”)和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以下简称“高速支队”)共同研究,特制定“2008-2009年度冬季保通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高管局和高速支队联合成立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
组长:李德华 (高管局副局长)、冯国文(高速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张长留(高管局副局长)、宋理峰(高速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高管局、高速支队、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各高速交警大(支)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国杰(高管局路政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江涛(高管局路政处副处长)、张松(高速支队交通科科长)
(二)各高速公路路段运营管理单位、各高速交警支(大)队应在目前“四联合”工作领导机构的基础上,联合成立冬季保通联合领导小组(以下称路段领导小组),共同负责辖区冬季保通工作。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高速公路安全保通应急预案,提前组织预案演练。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冬季保通全面领导、指挥、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省际之间、路段之间相互配合的协调工作。其办公室负责下达领导小组的指示,汇总上报各路段冬季除雪保通的具体情况并抽查路段除雪保通工作情况。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负责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下达关闭、开启高速公路的指令,发布路况信息和询问、汇总上报道路除雪信息。
(二)路段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本路段内高速公路冬季保通具体实施、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道路通行情况的上报工作。路段领导小组应由路政、养护、交警、收费站、机电和服务区的负责人员组成。负责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安排路政、交警和养护单位加强巡逻密度,了解道路结冰情况;下达除雪指令;安排养护单位完成除雪除冰工作;安排交警、路政、收费站按照指令实施关闭、开启高速公路;疏导路面滞留车辆、维护收费站服务区秩序;安排路政、交警和服务区对受困司乘人员实施救援;安排养护、机电单位对损坏的设施尽快修复;安排交警单位处理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和治安案件。负责路段保通工作的检查指导。路段指挥分中心负责利用可变信息板、手机短信等形式向本路段的管理人员和过往司乘人员发布天气、路况、交通管制信息;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即时对道路通行状况进行巡查和监督。负责向路段领导小组和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上报道路通行状况。
(三)指挥机构。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负责各项具体保通措施指令的下达,协调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开展保通工作。
(四)交通、公安部门共同职责。开展联合巡逻,及时掌握路面通行条件状况;交通管制信息发布;高速公路收费站区秩序维护;路面滞留车辆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处理现场秩序维护;受困司乘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开展紧急救援救助;故障车辆清除等。
(五)交通部门职责。利用可变信息板及时准确发布天气及路况信息、关闭和开通高速公路信息;在收费站发放警示卡,设置标志牌;禁止禁入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落实融冰除冰措施等。
(六)公安部门职责。高速公路路面通行秩序维护;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处理。
三、具体保通措施
2008-2009年的冬季高速公路保通工作要严格按照省交通厅、公安厅和高管局和高速支队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以往冬季保通工作的经验,针对去年抗击冰雪灾害天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保通工作措施。
(一)建立与气象部门的协作机制。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辖区高速公路出现的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要做到提前准备、尽早发现、快速报告、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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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管制信息。辖区因恶劣天气需采取交通管制的,要及时将信息提供给新闻媒体并向社会播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相关可变信息板发布高速公路关闭等管制措施及堵塞信息,提示驾驶员提前驶离高速公路或选择其它通行线路,相关收费站要设置路况信息提示标志,各收费窗口收费员要逐车发放路况信息提示便条。
(三)快速疏导堵塞,严防滞留车辆。因恶劣天气造成交通堵塞,要立即到现场查看分析堵塞原因,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快速采取相关保通措施。对因长坡、桥梁结冰引起的堵塞,要快速除冰融雪,并向现场投放麻袋、煤渣、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尽快恢复通行条件;提前准备大型抢险施救设备,因路面结冰造成大货车无法上坡的,要调集拖车迅速将车辆牵引通行;对车辆因故障不能前行的,牵引至不妨碍后车通行的路段、匝道、服务区停放。凡交通事故处理预计超过两小时或堵车三公里以上的,路政部门要立即打开中央护栏,协助高速交警实行单幅双向通行或单幅间断放行等措施疏通车流,防止长时间堵塞。
(四)积极做好交通堵塞疏导和路面滞留司乘人员保障工作。辖区因恶劣天气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堵塞的,开展“紧急救援救助”活动,为被困人员提供衣服、食物、水等生活必需品;及时将情况报高管局、高速支队,各省辖市高速交警支(大)队还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当地公安局、政府。坚决做到“五个确保”:一是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二是确保高速公路发生堵塞后应急车道畅通无阻,救援物资能够运送上去顺利输送;三是确保在高速公路有滞留车辆后,不发生受困司乘人员挨饿冻伤事件;四是确保车辆滞留点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五是确保高速公路上不长期滞留9座以上大客车。
(五)加大对刑事、治安案件的打击力度。根据去年抗击冰雪灾害天气的工作经验来看,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堵塞、司乘人员长时间滞留,极易引发盗窃、抢劫等刑事、治安案件,尤其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要提前着手,做好防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嫌疑人。
(六)加强与市县交警协作配合。高速公路关闭后,高速交警在采取主线分流交通管制措施的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市县交警的协作配合。因分流高速公路主线车辆造成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和附近地方道路拥堵,要及时报省厅高速支队指挥中心,并迅速启动《高速公路关闭后全省交通管理部门联动处置预案》,通知市县交警部门疏导地方道路交通。省厅高速支队将有关情况报交警总队,由交警总队指令市县交警协助疏导。
(七)密切省际协作。一是要建立省际协作机制。各省界高速交警支(大)队、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相邻外省省界相关部门联系,建立完善省际协作机制,达成开关协议,原则上不采取封闭省界的管制措施,及时互通信息,共同疏导省界堵塞车辆。二是要建立省界关闭提前通报机制。遇有需要关闭省界收费站的情况,关闭省界一方提前1个小时告知对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恶劣天气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恶劣天气易引发群死群伤、多车追尾等恶劣交通事故的情况,要站在对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负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冬季保通一线同志工作的艰辛,提前筹措足够的保通费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值班备勤。遇有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要严格值班备勤制度,保证全员的50%以上人员在岗。
(三)加强宣传。要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开展对高速公路冬季保通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恶劣天气行车常识,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必要性和意义。
(四)提前准备保通设备、物资。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意见》(豫交高管[2008]58号)要求,提前准备好大型抢险施救设备、扫雪车和足够的融雪剂、除冰剂。大型抢险施救设备要放在重点路段,确保在必要的时候能够迅速调动;因冰雪天气造成高速公路路面结冰,要在重点路段反复实施融雪除冰作业,确保重点路段畅通。
(五)加强自身防护,确保安全。要切实加强对路政、养护、收费、交警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配齐安全防护装备,按时检查保养各种巡逻车辆,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五、责任与奖励
高管局和高速支队将对各单位冬季保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各单位保通工作考核评比。对保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迟报、虚报、瞒报和漏报或保通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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