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路法规

首页
汽车
火车
机票
公交
天气
资讯
问吧
工具
地图

云南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曲陆

2012-02-22 23:05:08 来源: 客运站
云南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曲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曲靖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对曲陆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价经发(1999)2号)规定曲陆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试行期一年。现试行期已到,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曲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曲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因工程未完工,决算尚未作出,现无法确定收费年限。你公司须于工程竣工后,将决算报告等有关资料及时上报,以便确定收费年限。
  
  三、你公司须及时办理许可证及公告牌等相关变更手续,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曲陆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加强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四、本通知自收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曲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略)
上一篇: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 下一篇: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
  • 相关阅读

    @2005-2018 闽ICP备2020019188号-8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