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公路法规

首页
汽车
火车
机票
公交
天气
资讯
问吧
工具
地图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天水至宝鸡高速

2012-02-23 18:40:00 来源: 客运站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天水至宝鸡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意向书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出具天宝高速公路收费意向书的申请》(甘交财[2005]60号)收悉。根据你厅提供的有关资料,经审核,天水至宝鸡高速公路符合国家关于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规定和条件,同意该路在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收取车辆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待正式通车时根据银行贷款额度、归还期限、养管费用和车流量等因素另行核定。
  
  二○○六年三月八日
上一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道主干 下一篇: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
  • 相关阅读

    @2005-2018 闽ICP备2020019188号-8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