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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深圳

2012-02-26 01:32:38 来源: 客运站
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深圳盐坝高速公路B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深圳市物价局、交通局:
  
  《关于深圳盐坝高速公路B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请示》(深交[2002]281号)悉。根据省政府的批示(粤办函[2002]404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盐坝高速公路B段建成通车后按标准车公里0.60元和规定的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计收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和收费系数、各车型在该路各出口的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1、2。
  
  二、盐坝高速公路B段所收车辆通行费除按规定缴交税费后,其余应专款用于投资本息还贷。
  
  三、每年2月底前需将上年该路段的车流量、收费收支情况,上报省物价局、交通厅,并定期接受省物价局、交通厅、审计厅、财政厅的收费综合年审。
  
  四、请通知收费单位到省物价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
  
  附表: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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