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2012-02-24 09:10:19
来源: 客运站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贵州省晴隆至兴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交通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州委办字〔2008〕30号)精神,为加快晴隆至兴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州省晴隆至兴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
付贵林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指挥长:
杜泽忠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汤向前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员:
白志元州交通局副局长
周争春州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雷宪春州财政局副局长
胡世新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以彬州水利局总工程师
姚正文州林业局副局长
王朝伦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徐声健州工业投资公司董事长
许文州发展和改革局科长
王龙州发展和改革局科长
周伦州交通局副处长
陈阳州国土资源局科长
石瑞龙州水利局科长
常军州林业局副科长
刘伟华州环境保护局科长
李山州交通局会计师
罗朝阳州交通局助理会计师
周雄山州交通局工程师
杜仁兴州交通局技术员
孟祥生州交通局技术员
指挥部下设3个工作机构:综合业务技术部、筹资财务部和办公室。周争春同志兼任综合业务技术部主任,雷宪春同志兼任筹资财务部主任,白志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指挥部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到指挥部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分工由指挥部根据各工作部门的职责作相应安排。指挥部要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指挥部及下设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市)落实该建设项目的工可、初设、压矿、地灾、水保、环评、林地占用、建设用地(含用地占补平衡)等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报批等事项,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项目资本金的筹措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资本金及时到位;负责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负责研究草拟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及有关补偿安置标准等指导性意见,在报省、州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贯彻落实,并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协调工作。
4.代表州人民政府和项目业主委托具有资质单位编制相关前期工作报告,签订相关协议并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5.向州委、州政府和州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综合业务技术部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具体负责晴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工可、初设、环评、水保、地灾、压矿等资料的组织报批工作。
2.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建设用地(含林地)的报批工作。
3.负责该项目分两个阶段的设计批复工作。
4.定期向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5.负责项目建设的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筹资财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建设的投资及前期工作经费的筹措。
2.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资金筹措方案,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3.负责项目宣传及融资工作,争取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
4.负责指挥部的财务工作,编制资金计划、财务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调整和补充。
5.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有效使用资金,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6.加强同财政、项目业主、银行等业务部门的联系,定期核对帐款,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同。
7.按时完成各类财务报表,妥善保管会计帐册、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
8.定期向指挥部报告资金筹措工作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9.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部文书处理和文件收发以及指挥部印章管理工作。
2.做好项目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后勤保障及对外接待工作。
4.负责各工作组的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和督查工作。
5.负责指挥部办公用品、设备设施及相关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
6.负责指挥部及下设机构的出勤考评和节假日值班安排。
7.负责指挥部交通工具的管理和调配工作。
8.定期向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