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法定节假日及当年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在高速公路等道路免收通行费。根据这一规定,中秋节不在免费通行的范围内。由于去年中秋节正好是9月30日,与国庆长假连休,所以才纳入了免费范围。
2013年国庆节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10月1日00∶00开始,10月7日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国庆节放假安排:
201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二)、10月2日(星期三)、10月3日(星期四)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5日(星期六)、10月6日(星期日)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一)照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