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发布了2013年中秋节的放假通知。
2013年中秋节放假办法 :201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9日(星期四,农历中秋节)法定节假日,9月21日(星期六)公休日,9月22日(星期日)公休调至9月20日,9月2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今年中秋假期,高速公路不实行小车免费通行政策。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高速公路免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中秋节不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内,驾车上高速公路仍要照常缴纳过路过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