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天即将到来,2016年江苏高温津贴发放规定成为江苏的朋友所关注的问题。对此,关于2016年江苏高温津贴发放规定,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
2016年江苏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江苏省发放高温补贴的月份为6月份至9月份(6、7、8、9)共四个月。
江苏省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仍按2012年的标准发,全年按4个月(6月、7月、8月、9月)计发,每人每月200元。
高温作业中暑可否申请保险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办法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高温补贴发放意义
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由此可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中暑的症状
1.中暑先兆是指在高热环境活动中,大量出汗,出现全身疲乏、四肢无力、轻度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口渴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一般不超过37.5℃。
2.轻症中暑出现上述症状后未能脱离高热环境,体温升高至38.5℃以上。面色潮红、胸闷、皮肤灼热等,或有呼吸、循环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大量出汗、恶心、呕吐、皮肤湿冷、脉搏细速、血压下降等。
3.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三型,也可出现混合型。
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2016年江苏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应该都清楚了,小编提醒大家在三伏天到来前做好防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