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黑导游”事件,昨天下午北京市旅游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昌平区等联合召开第三次发布会表示:“黑导游”孟某涉嫌持械威胁游客,被行政拘留5天,当事旅游大巴所属的北京银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未按约定线路行驶,被处以3000元罚款。
至于行政拘留之后“黑导游”将由哪个部门处置,城管部门认为孟某系旅行社所派,应由旅游执法部门处理;市旅游委称孟某若来自正规旅行社将受处罚,但目前调查情况是其属“黑旅行社”。两部门均表示,会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进一步工作。
“黑导游”打人被拘5天
7月3日被网传的“北京导游持刀强迫游客购物”,已被北京市公安局定为“703”案件。“703案件已经查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张国海副支队长表示,7月10日已将29岁的“黑导游”孟某行政拘留5天。他介绍,孟某由于存在殴打他人行为,对其处罚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针对孟某结束行政拘留后,“后续”由何部门牵头处理,按照规定,若正规旅行社委派无资格人员从事导游活动,应由旅游执法部门主责处理;若“黑导游”无挂靠自行揽客,则应由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昨天,城管部门表示孟某同旅行社存在关联,不一定是“纯黑”;旅游委则表示初步调查认为孟某来自黑旅行社,因其所属旅行社未经旅游委备案。两部门昨日均表示会积极配合其他部门下一步工作。
大巴车公司被罚3000元
市交通委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交通委根据线索调查,确认“黑导游”当事车辆隶属于北京银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随后,市交通委紧急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和当时的驾驶员李某某。
市交通委认为,银建公司所属大巴车没有严格按照旅游车辆包车合同中约定的线路行驶,也未制止导游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构成了客运包车未按约定起始地、目的地线路运输,依法对公司处以3000罚款,责令整改,并对当事驾驶员批评教育。
■ 追问
黑导游“持械”处罚过轻?
随着调查深入,孟某所持工具也从最初网传的“刀”,确认为“改锥”。
警方坦言,虽然均是“持械”,但挥舞改锥的定性,和持刀是不同的。“若是持刀,则涉嫌携带管制刀具。”
张国海介绍,在孟某的案件中,警方已取全报案人、物证、嫌疑人等相关证据。据其调查,孟某非随身携带械具,使用的改锥系大巴车内、置于司机前方的一把改锥,是修车的工具,并有言语恐吓。警方也对当事人进行了伤情鉴定。参照情节、造成后果和证据的提取,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黑导游租“白车”存监管漏洞?
为何孟某为“黑导游”,却能“顺利”租到正规大巴车?
市交通委运管局旅游车管理处处长康卉说,旅行社同旅游车公司签合同时,需要按照一日游合同范本,提供行程单、业务安排,公司正式的业务章。旅游车公司可以通过旅行社名称、业务用章,上网核查其资质。
市旅游委昨天称,通过约谈银建公司,看到了当时合同上有盖章,写的是“燕明国都旅行社”,经查北京无此正规旅行社,只有一家名称接近的旅行社叫“北京市燕明国都国际旅行社”。市旅游委调查发现,两公章章型、大小不吻合,初步判断是假章。
这是否意味着,“黑旅行社”持假章签合同,即能够租用正规旅游车?康卉称,“作为乙方,不一定能够辨别出章的真伪。”她举例说,这就像拿假身份证冒充行骗,识别者很难鉴定,且出了事也应是伪造者的主体责任。
“黑导游”到底谁来管?
按照规定,“黑导游”应由城管来查处。但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副队长党学锋坦言,城管执法主要针对那种“没证也没挂靠,自己去招揽旅行者,通过某种手段找旅行车”的“纯黑导游”。但若是有资质的旅行社聘用了无资格的人从事旅游活动,这种情况应由旅游执法机关主责查处。
城管部门并未参与前期调查工作。但党学锋认为,目前旅游大巴“一日游”合同是比较规范的,“是有一定制式的,你签了它,证明你和旅行社存在关系。”
而市旅游委则表示,孟某自称所属的旅行社,北京并无此家。有案可查、名称接近的旅行社又不承认孟某是其员工,孟某也提供不了能证明导游身份的证件。
市旅游委执法大队祝学庆队长说,若孟某属正规旅行社,其行为才可被定性为旅行社委派未持证导游、领队人员,将责令改正,旅行社处2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温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