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标准2013 浙江
随着高温天气的到来,不少市民也开始关注高温补贴标准的发放。但是,2013浙江高温补贴标准发放了吗?下面来为大家了解下,高温补贴标准是不是每个城市都开始了。
今年,你领到高温补贴标准了吗?这3天来,记者做了个小调查,采访了63名劳动者,其中,33人有高温费(包含已领到和明确知道能领到的,下同),两人说还没明确,21人说不会有,7人表示“从来没听说过”。从工作环境来分析,平时在空调房办公的20人,全部都能拿到现金形式的高温费;23名基本在户外工作的职工中,只有5人能享受到现金形式的高温福利。
但总体来说,和往年相比,今年拿到高温补贴标准的职工比例要高一些。
分析
2013浙江高温补贴标准发放了吗??高温费又称清凉饮料费,发不发由企业决定。
到底哪些工种属于高温作业必须发放高温补贴呢,标准又是多少呢?昨天,记者专门采访了宁波市人社局工作人员。
他解释道:市民平时说的高温费,在法律意义上是指夏季清凉饮料费。夏季清凉饮料费是一种劳动保护费用,就好像企业必须统一给员工发放安全帽等防护设备一样,是企业在夏季的防暑降温措施之一。
现在,宁波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需要指出的是,这只是个指导标准,不具强制性。企业是否以货币形式发放,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
但需要明确的是,在晴热高温期间,企业应积极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切实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温津贴有强制性,但2013浙江高温补贴标准发放了吗?浙江省尚无具体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后,工作场所温度还是不能降到33℃以下,或者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怎么办呢?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法律意义上的高温津贴和很多职工拿到的夏季清凉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此前,高温津贴发放陷于尴尬,主要是立法缺位导致,唯一一部高温作业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这一“暂行”就是50年。直至去年6月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代替暂行条例。
高温津贴得到了更明晰的规定。具体表述是: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但记者在咨询多名法律界专家和检索法律条文后了解到:截至目前,浙江省尚未出台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参考清凉饮料费标准来发放。
从今年来看的话,高温补贴应该加以规范,每个城市高温补贴实现,应该根据这个城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