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发放标准 2013年
对于在高温环境下,可以领取到的高温补贴,每个城市的高温费发放标准并不是一样的。今年的话,2013高温费发放标准开始在本月实施,高温费发放标准有何变化呢?
从本月起,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们就该领到高温费了。
昨天下午,记者从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首次将高温津贴发放问题列入其中,成为强制性规定。从今年夏天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属违法行为。
2013年高温费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据了解,今年企业职工高温津贴仍沿用去年的标准,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至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根据规定,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
对于非高温场所作业的职工,江苏省并没有明确该类人员的高温津贴标准。劳动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对于在非高温场所作业的职工,也就是那些不在室外露天工作,或者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职工,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可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合理确定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享受的夏季高温津贴标准,并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适用条件和具体岗位工种等。
2013年高温费发放标准农民工也不能漏发
“现在市区已经有很多工地为农民工发放了降温用品,每天提供清凉饮料。”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处的曹杨告诉记者,他们每年夏天都会到工地一线检查防暑降温工作,要求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供应,并做好施工人员宿舍通风和防暑降温工作。
很多农民工的工资是日结的,那么高温津贴能不能按照日结来结算呢?对此,曹杨说,盐城市的高温津贴的发放都是按照月结的方式,即工地上的农民工也应当得到200元/月的高温津贴,不能按照出工的天数来打折扣。此外,高温津贴由施工单位先行支付,只能以货币形式发放,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对于2013年高温费发放标准,也要进一步得到落实,因为还有有存在不知道高温费的发放,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算属于高温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