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排队购买4月1日火车票的市民怒了!昨日市民按照提前十天预售的习惯购票却被告知,只能买到3月31日的车票,但可购4月1日的高铁票。铁路部门这一做法让市民提出质疑,预售期缩水为何没通知?高铁与普快为何待遇不同?
市民质疑不提前告知
记者跑腿:据市民黎先生介绍,他昨日一早顶着风到宝安龙华华润万家附近的火车票代售点排队,希望买深圳到湖北的普通列车票。然而在等候1小时后被告知,普通列车票只能买到3月31日,高铁票才能买到4月1日的,这让他非常气愤,“如果坐到武昌,离我家还有170公里的路,高铁票价加上汽车票价相当于普通卧铺票的两倍。”从早上7时一直等到中午12时,由于无法买到4月1日的票,黎先生只好选择3月31日的火车票。
与黎先生经历相似的市民还有张先生,他用电话订票,但也无法买到,“问到最后说预售期调整了,临近清明节,很多人都要订票,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信息不告诉我们?”
不仅是黎先生和张先生,昨日一早本报陆续接到来自宝安龙华、南山、福田梅林等地市民的投诉电话,均对预售期缩水没有提前通知感到气愤。南都记者对多宗投诉的结果进行回访时发现,一部分市民选择购买3月31日的火车票,请不下假的则选择购买高铁票,另有部分市民选择观望。
预售期调整,铁路部门是否有义务告知市民呢?
可要求道歉但无法索赔
结果:深圳火车站相关负责人昨日解释,此次预售期调整是因为列车运行图调整导致的,目前火车站已经在站内张贴告示,各预售点也接到通知,只是未在各大媒体上广而告之,此时又逢清明节临近,才会造成市民投诉。另外,此次调图仅为普通列车运行图调整,不涉及高铁,因此高铁预售期仍为十天。
对于铁路部门的做法,深圳律协公平交易委员会副主任韩孝明认为,铁路部门虽然在站内贴出告示,但未提前广而告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从道义上讲违背了商业道德,消费者可以要求铁路部门道歉,但由于未购票未形成合约关系,因此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暂时无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