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狠刹公车扫墓不正之风,日前,江西省德安县纪委严令禁止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使用公车扫墓等公车私用行为。切实做到“四个禁止”:禁止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借车扫墓;禁止大操大办、奢侈祭奠;禁止将公车用于游玩、接送子女、钓鱼等非公务活动。除工作需要并经领导批准外,一律将车辆入库统一管理。同时,向全县科级以上干部每人发送一条廉洁短信,做到超前预防。
为加强对清明节期间全县公车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该县将组成检查组,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公车扫墓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请社会各界对公车私用行为进行监督。对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