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8月9日上午11点,由北京开往上海的D31次动车组,在发车近一小时后,车底突然发生机械故障,无法行驶。在等待了近一个小时后,该动车组被拖车拖回北京南站。下午3点多,近400名乘客被安排到另一动车组上驶出北京。
乘客张女士说,列车行驶了近一个小时后突然停在铁路上,铁轨两边全是荒地。他们询问列车乘务员,却未被告知原因。
后来列车行驶了一个小时左右回到了北京南站。张女士说,等待了很长时间也没人通知他们下车,也不打开车门。下午3点多,列车才广播通知让大家下车换乘。部分乘客找铁路工作人员理论。
最后,近400名乘客上了临时安排的动车。乘客孟先生说,因为是卧铺列车,一个软卧内被安排了10个人,两个上铺坐两人,两个下铺坐8人,显得特别拥挤。
北京南站的值班站长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们已经通过各种形式向列车上的乘客表达了歉意。
法律看点
火车发生机械故障耽误乘客行程,铁路方面是否要给予赔偿?
法律解读
火车晚点原因决定赔偿与否
对于火车晚点乘客到底能否得到赔偿这个问题,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说,火车晚点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不能得到赔偿,得看晚点的原因。
邱宝昌说,如果火车晚点是因为天气等不可抗力和国家管制的原因,那么乘客是不能得到赔偿的。如果火车因人为原因晚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铁道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个人为原因包括火车司机的工作失误、铁路方面未尽到的责任等。
邱宝昌说,曾有过火车司机忘了拿钥匙而造成晚点,这就是司机工作失误。
具体到本事件,铁路部门有养护火车、保证火车安全行驶、保持正常工作的状态的责任,而这次晚点恰恰是因为机械故障造成的,所以铁路部门存在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铁路赔偿方式退回部分票款
邱宝昌说,因铁路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火车晚点,铁路方面首先应在第一时间告知乘客晚点的原因;其次,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置乘客;最后还要对乘客进行赔偿。
因为铁路方面存在过错造成火车晚点,所以应承担违约责任,要降低火车票价款,退回乘客一部分钱。如果乘客有误工损失,铁路方面也应给予赔偿。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290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安全运输是承运人的一项主要义务。
合同中一般对运输时间、到达地点和运输的安全作了约定,承运人应当按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运输,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案例
2005年2月18日凌晨,在南京火车西站,有14名乘客因列车晚点而拒绝下车。双方协商近5个小时,铁路方面向14名乘客每人支付了200元的误餐费和交通费,并派专车把所有的乘客送回家。
对于支付的200元,南京铁路分局有关人士解释称,不是补偿也不是赔偿,而是铁路职工自发筹集的。而舆论则认为,这是铁路部门为晚点支付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