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2016年1月1日起闯红灯将被罚钱,这一新规定的出炉是大家需要进行关注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关注2016年1月1日起闯红灯将被罚钱的详细规定。
2016年1月1日起闯红灯将被罚钱
据了解,今年8月28日,厦门市大会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正案》)。《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正案》中最具新意的条款是对行人的5类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设定了100元罚款,比现行的处罚标准(福建省标准)提高了10倍。
从厦门警方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除了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处罚外,行人如果出现5类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也将被罚款100元。
5类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行人在机动车道内兜售、发送物品;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随着《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决定》的实施,有关行人、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新规将更加严厉。根据我市城区文明测评的工作安排,12月又是新一季度测评,“文明创建暗访团”此次测评的主题正是交通文明。
实地暗访、记录取证、测评扣分……昨日,全市城区文明程度指数专项测评结果(第四季度)正式出炉。针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市委文明办将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到各区,要求全面整治。每季度测评的排名情况也将通过本报予以公布,并纳入对各区委区政府年终绩效评估分值。
岛内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岛内黄标车限行范围已扩大至厦门本岛,将分三个阶段推进。首先是高峰期限行,再过渡到主要时段限行,计划于明年实现全时段限行。
岛外黄标车限行也分三个阶段推进。目前是第一阶段,即到今年12月31日,每日7:00—20:00,禁止限行车辆在集美区集源路,海沧区海沧大桥和马青路以南、兴港路以东、海沧大道以西和角嵩路以北区域内道路,同安区银湖路以及翔安区新马路(县道413线)宋坂路口至巷东路口段道路上行驶。
第二阶段从2016年1月1日至5月31日,每日7:00—20:00,禁止限行车辆在第一阶段限行道路及集美区乐海路以南、同集南路和银江路以东区域内道路,同安区环城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和环城东路以西区域内道路以及轮山路,海沧区霞飞路延伸段以西、新景路延伸段以东、新垵北路以北区域内道路,翔安区翔安东路(含翔安东路海翔大道口至翔安南路口段)以西、海翔大道以南、翔安大道以东、翔安南路(含翔安南路翔安大道路口至翔安东路口段)以北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第三阶段自2016年6月1日起,全时段禁止限行车辆在第二阶段限行道路上行驶。
厦门将利用公安部门现有的监控设施进行自动抓拍,并与市环保部门的环保标志数据库进行核实比对,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处以200元罚款。
以上是2016年1月1日起闯红灯将被罚钱的详细情况,对此,希望厦门的朋友在出行的时候要注意下,避免违反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