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消息,《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今日上午正式公布,《意见》由公安部、交通部共同制定,意在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将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据了解,2016 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 2018 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驾照考试新规
一、驾照可以自学直考了,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
二、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三、 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四、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五、 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
六、约考不再依赖驾校,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
七、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八、场考、路考、理论可连续考,考生不再跑断腿。
九、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
十、驾照被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