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重庆市大足区一餐饮公司因使用天然气灶不当造成火灾事故,被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8月28日,大足区消防支队接报警称,位于龙岗街道润泰花园的一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消防支队立即组织官兵进行处置,并对该场所火灾原因进行了细致调查。
经调查,该起火灾起火位置位于地上一层门市,仅一间门市过火。起火时间为8月28日6时12分左右,起火部位位于该单位厨房,起火点位于该单位厨房据东墙5米、据西墙1.5米天然气灶处,过火面积31.2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为8700元人民币,起火原因是该单位员工操作天然气灶不当引起火灾。消防支队依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第66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1.5万元的罚款处罚。
该餐饮场所负责人表示,今后工作中一定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对员工开展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在餐厅和厨房增设摄像头和消防设施设备,加强企业管理,尤其针对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教育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