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铁路局获悉,为适应铁路旅客运输发展,铁道部决定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新规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新规主要有以下变化:
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原来普通列车旅客如办理改签,最晚可在开车后2小时,此次更改的细则明确规定,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特殊情况经站长同意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持动车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限制,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以上内容中涉及的特殊情况是指因病等情况并有医院证明。
6种情况不能买学生票。新规对于学生购票的限制也增加了,之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共有3种,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新规中又新增了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坐动车行李限20千克。新规规定,“每件物品……重量不超过20千克”改为“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