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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报废年限及标准

2014-05-16 15:30:27 来源: 客运站

   私家车报废年限及标准

  私家车报废年限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

  首先,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实施引导报废(引导报废:即为建议报废)。

  本规定中对于私家车的报废年限限制取消,报废上限为60万公里。其他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

  另外,如是不满足私家车报废标准的话,是会被强制报废的。

  私家车报废标准:

  (一)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我们注意。如果我们的车辆已超过60万公里或自愿报废,我们需要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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