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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元旦起施行

2013-12-30 09:56:09 来源: 客运站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元旦起施行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简称“省条例”)元旦起施行,“省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简称“国家条例”)相比,增加公交车、出租车等章节,涉及驾驶员培训、租赁车辆、包车、班车、旅游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站、车辆维修等,每一条款都与群众密切相关。省运输管理局、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就群众提出的与我省道条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租车限于9人以下载客汽车

  问题:“省条例”与“国家条例”相比,有哪些亮点?

  解读:“省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公共汽车客运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在城市规划、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通行、财政投入等方面支持公共汽车客运优先发展。

  据了解,全省公交车平均每天运送乘客近700万人次,在城市出行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快公交车投放更新、首末站建设等,到“十二五”末要基本建成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适度发展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我省道条还提出,由市、县人民政府建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成本评估制度和补贴补偿制度,明确如何补贴、补贴多少,账目要算清楚。

  问题:市民租车回家过年和出游需注意哪些事项?

  解读:“省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租赁车型只能是荷载人数9人以下的载客汽车;不得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得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等。

  公交车不能无故拒载也不能滞站揽客

  问题:公交车到站后上客完刚起步,市民能否追赶公交车要求上车?

  解读:这是应该“车等人”还是“人等车”的问题。公交车是公共交通,每辆公交车司机每天有规定的班次任务,公交站台需为多条线路公交车提供停靠;公交车上已经有乘客,不能停靠太久影响车上乘客时间;已经起步再紧急停车,容易导致站立乘客摔倒等,因此公交车实行的是“人等车”。省道条第二十条规定,公共汽车驾驶员既不能无故拒载乘客,也不能滞站揽客,如果违反规定罚300元~1000元。

  而对于坐过站要求司机中途停车,这是不允许的。我省道条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公交车司机应当安全驾驶,规范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问题:能否携带宠物乘坐公交?

  解读:公交车是大众交通工具,考虑到车厢内空间封闭、宠物可能携带病菌、宠物受惊可能攻击他人、乘客中可能有体质过敏人士等,交通部门建议乘坐公交时不携带宠物。同时《福建省城市公共汽电车文明乘车公约》中提到,呼吁大家要遵守社会公德,保持车厢清洁,良好的乘车环境需要市民共同来维护。

  的士临时停靠酒店不能收费

  问题:如果出租车司机要强行“拼车”,乘客该怎么办?

  解读:“省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出租车司机未经乘客同意不能招来其他乘客同乘;第七十三条规定,出租车司机未经乘客同意招来其他乘客同乘的,将被处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此,如果乘客不同意而出租车司机要强行“拼车”的话,请乘客及时举报投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严格查处。

  问题:出租车司机有时送客到大酒店被收停车费,对此省道条有没有具体规定?

  解读:“省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除经营性的专用停车场(站)外,其他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管理单位不得向临时停靠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酒店不能向送客临时停靠的出租车收取任何费用。

  坐“黑的”出了事故没保障

  问题:坐“黑的”方便又便宜,有什么危险吗?

  解读:千万不要乘坐“黑的”!一是安全没保障,二是出了事故没保障,三是服务没有保障。“省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出租汽车公司必须要对出租车定期维护、检测检验,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第二十三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接受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技术培训,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第二十二条规定,出租汽车公司必须要有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如果出了事故且乘客无责任,则可依法向出租车公司追索赔偿;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出租汽车公司要建立服务质量保障制度,车身需喷有经营者名称和监督电话等。如果乘坐“黑的”,上述权益就完全得不到保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元旦起施行网友看法:

  @东南网南平站:#的士乱收费#都是打表惹得货吗?Ps:《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明年起实施,未按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里程计价器,或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的;无正当理由拒载,或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同乘,或交接班前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不知对南平实不实用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11月2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颁布实施对于维护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面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现代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泉州新闻联播:#省道路运输新规下月起施行 出租车跑“班线”最高罚5000元#《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对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辆驾驶员以及汽车驾驶培训、汽车租赁等道路运输行业经营从业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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