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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无故拒载罚千元

2013-12-30 09:37:07 来源: 客运站

   公交司机无故拒载罚千元

  明年1月1日起,福建省将正式实施《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内容包括出租车司机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车”将被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公交司机无故拒载罚千元、租赁车辆的车型只能是荷载人数9人以下的载客汽车等。

  昨日,福建省运输管理局、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相关负责人,从服务群众便捷出行的具体角度,对《条例》进行了梳理和解读。

  公交司机无故拒载最高罚千元

  “福建省道条与国家道条相比,亮点之一在于增加了公交内容。”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条例》明确规定,公共汽车客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既不能无故拒载乘客,也不能滞站揽客,如违反规定将“被处予300-1000元的罚款”。而若有个别乘客乘坐公交时过站,要求司机中途停车,相关责任人提到“这也是不允许的”。《条例》规定,公交车司机应安全驾驶,必须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还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地方政府发展公交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采取设置公共汽车专用道、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等措施,保障公交车快速顺畅运行。

  据了解,我省城市公交车总数已达1.4万辆,中心城区步行10分钟以内即可乘坐公交车。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快公交车投放更新、首末站建设等。

  公交司机无故拒载罚千元网友看法:

  @骑河马的小仙女:#被公交拒载该不该举报#出租司机无故拒载一次扣10分,那公交司机无故拒载呢??

  @福州市民:【公交司机无故拒载罚千元】高峰期满客不靠站怎么破? 公交司机除了须携带相关证件,安全驾驶,规范作业外,还不得有以下行为:不按照规定线路运营或规定站点停靠;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公交车司机一旦违规,将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更多资讯,请搜索微信公众账号:福州市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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