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沉重的背后是什么?今天笔者进行了深度的探讨。
沉重!2001年全国死10余万;沉重!2002年又有10余万生命消失了!交通事故,这个和平年代吞噬生命的魔鬼,仿佛并不管你是士农工商还是三教九流,只要摸上了你,你定然难逃劫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因为一念之差、一个细小的动作或对交通秩序、法规的无视、无知而消亡于车轮,实在让人促膝惋叹 。然而,惋叹也许只是悲怆的一面,另一方面是无数个家庭因顶梁柱折断而解体,沉重的经济、思想、生活的负担,理不断的仇怨和矛盾纠纷。世间万事,需讲究个正本清源,让我们来看看,道路交通事故到底因何而生呢?
农民和工人:交通事故受害的主体
笔者最近随川西某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原事故中队)民警一道,对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四项指数(事故次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作了调查分析。结果是,以城市的一段出口公路为例,抽出2001年1——4月的各类数据作对比:2001年1——4月共发生事故199起,其中:汽车166起,摩托车2起,非机动车5起,行人26起。受伤人数:农民29人,工人7人,共36人。死亡人数:农民3人,工人1人,军人1人,共5人。经济损失122850元。2002年1——4月共发生事故220起,其中:汽车165起、摩托车3起、非机动车8起、行人44起。受伤:农民15人、工人9人、军人6人,共30人。死亡:农民6人、工人5人,共11人。经济损失:135600元。通过同比,我们看出: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比例,农民和工人的伤亡比例是较大的。其中,军人的伤亡指数也占有一定比例。再次,作为交通参与者,行人违章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仅次于汽车。“行人”指哪些人?很显然,在道路上,他们不一定是工人和农民,但仍以工人和农民居多。据悉,农民和工人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和被害的比例多年来一直保持在事故总数的90%以上,成了交通肇事和受害的主体。
交通警察:螳臂当车,难以突围
以笔者调查的交警大队的一个中队为例。所谓一个中队,按编制不得低于5——10人。然而,该中队仅有民警4人,却要管治一个大片区几个乡镇,道路总长数百公里,仅主干公路就有10余公里,平均每名民警要承担3公里,加上一个重点单位(该市某科研院校)周边道路10余公里,每名民警每天必须将这两条重要道路路段维护畅通,保障安全。否则,城门口将因交通秩序混乱而导致复杂的社会问题。加上其他任务(每名民警每年要参加其他警务活动30余次),几年来,他们公休也无法保证。由此,余下的片区的广大地区的道路,基本上没有警力,大队也派不出警力,致使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往往疲于应付而形成困惑。机动三轮违章载人、部分群众购车后不办手续参与运营,甚至有些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车辆上路等现象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隐患十分严重,交通事故难以预见,往往会防不胜防地发生(有些业内人士把此无可奈何地称之为“交通事故的偶然性,其意思是说,交通事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
农村车辆:失控漏管,安全性能差
笔者所调查的这个大队 ,曾经对管辖的农村区域交通治安状况作过调查,发现一个不争的现实:农村区域客运政策教条死板(比如,许多乡镇之间并没有互通客车,客车一般是在城市与乡镇之间往返,而农民群众参与经济活动的范围,主要是在乡镇与乡镇之间,他们与城市之间的经济活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条件和城市市场规则的限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给机动三轮、面的等车辆违章载货运人留下了相当大的空间,导致了大量的安全隐患,诱发了不少交通事故,特别是正三轮、二轮及农用车、面包车违章载人现象十分突出。这些车辆中,二手车、三手车、“三无”车数量最大,其部件陈旧缺烂,是导致事故的有力杀手。
车主、驾驶员:职业道德变色变味
笔者走访得知 ,在执勤民警查获或侦破的大量违章及刑事案件中,违章及肇事者为了多赚、超员超载(有的是严重超员超载、酿出事故)、擅自加蓬加座、改制车型座置、超速行驶,甚至用箱式货车从事客运等等,让人感到车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在金钱和利益的驱使下,变色变味。有些违章是明的,容易查处,而有些违章是暗的,难以查处。比如用箱式货车做客运、长途卧铺客车严重超员等。民警在勤务中,不可能做到每车必查。交通事故难以避免。
随意违章:社会现象让人寒
一些不容争执的 社会现象,仍然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根源。放眼道路、放眼人群,我们经常看见这些现象:行人乱穿马路;有些车辆不听指挥冲岗而过;各型车辆乱停乱放,甚至招手揽客;狭路相逢,几车对头,互不相让,甚至大打出手;城建不放标志或标志不明显;夜间车稀人少,任意闯红灯;天桥不走穿道过;小型车辆钻空子,抢时间,争道路;交通盲区防范差;导向灯随意关停,甚至灯光设置不齐全;酒后驾车;心猿意马看风景;严重超载,沿途洒漏;个别车辆视限速标志于不顾,如脱缰野马,一路狂奔。此外,道路建设的迅速发展与交通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低等级道路数多面宽,管理难度大等发展中的过度问题,也是一大因素。
道路交通事故带来的影响绝对是负面的。也许人类有喜欢自毁的本能。因此,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似乎在和人们那暖洋洋的享受态势开着天大的玩笑。珍惜生命财产、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秩序环境,或者说,自己有没有车开,开不开车,应该怎样在路上行驶,见了交通违章持什么样的心态等等,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要面对和思考的问题。或者说:时至今日,如果哪一个人觉得自己离得开交通工具,如果说哪一个人走出家庭后,没有踩在交通秩序、交通法规的线上,甚至不可能遇见交通事故的话,笔者认为,那是完全不可能的。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去遵守秩序、遵守法规呢?我们不妨这样设想:假若年年若干万人的生命代价和难以计数的财产损失以及一个个悲怆的身心 创伤的故事,还不足以让人得到警示和反省的话,就算把“安全”二字刻在脸上,又有何用?
交通安全:沉重的背后是什么?的确是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啊!